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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沒想到過這樣的事會發生在我身上..連日的陰雨天,整個人悶的發慌,今天天氣轉好,想說把握難得的好天氣,出門去騎個車,才不過五分鐘,就被機車從後面追撞,整個後背重重摔在地上的同時,意識到我出車禍了。
整個人躺在地上,腰椎的地方傳來陣陣的痛,心想糟了,會不會尾椎骨折了,感謝路人林小姐的熱心協助,幫我打電話給119和我的兒子,直等到警察和救護車來的才離開現場。
坐救護車到醫院急診室,急診醫師快速 

的幫我看診,先到治療室將手、腳和屁股的外傷上藥,然後到放射部門去照x光,回到急診室,醫師看x光片,初步診斷沒重大傷害,還是需要時間觀察。

  
等待批價的同時,二位員警到醫院對我實施酒測,員警也提醒要去開診斷證明。
不久兒子打電話來說他在警察局做筆錄,等完成筆錄後,再和撞到我的人一起到醫院來找我。
  
批完價等領藥的時候,兒子和撞到我的人也來到醫院,我問他怎麼會撞到我的,他說他也不知道,我一整個無言。
兒子騎機車載我回家,腰很痛,差點跨不上機車的後座,回到家後躺也不是、坐也不是。
  
  
原以為第二天所有的痛都會浮出來,尤其是腰椎的地方,結果並沒有想像中的痛,算是不幸中的大幸。
請好友古阿明幫我的車送到車店去,結果後勾爪變形,後輪偏擺、後變速壞了,我請老板用最便宜的方式給修好,畢竟撞到我的人是年輕人,我不想造成他的負擔。
  
他説要賠我醫藥費,我說要怎麼賠?只希望他以後騎車要專心,記取教訓,千萬別再有相同的事發生,只要求他把我的車子給修好。
在和解書上簽了名,我不知道我這麼做是對還是錯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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